日前,天津市環保部門獲知天津中凱紙業有限公司違法排放工業廢水、污染周邊環境的線索,立即會同天津市刑偵局、天津市監測中心、武清公安分局對問題企業進行聯合調查,查實該企業違法排污情況,并根據相關法律給予其罰款50萬元的處罰。
據悉,天津中凱紙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廢紙造紙,已辦理環保驗收手續。依據深度治理有關要求,該單位生產廢水應經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使用,不外排。日前,聯合檢查組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,發現制漿車間產生的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管道排至廠外東側滲坑,滲坑未采取防滲漏措施,水污染處理設施未正常運行,監測中心工作人員分別在廠外東側滲坑和總排口(制漿車間廢水外排口)采集水樣,監測數據表明,總排口的懸浮物超標18倍、化學需氧量(COD)超標24.5倍;廠外滲坑的懸浮物超標163倍、化學需氧量超標123倍,其他監測指數均達標。
天津市環保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的有關規定,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采取有效治理措施,消除污染,并處罰款50萬元(上限處罰)。同時致函武清區政府,建議對其依法實施停業、關閉。由于該單位違法排污行為情節惡劣,市環保局已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,建議對其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行政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