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生復印教材之風早已有之,于今為烈,從以前部分復印發展到整本復印,從以前個別復印發展到群體復印。這股流行風何以愈演愈烈,屢見不鮮?接受采訪的學生說,大學正版教材價格昂貴,門數繁多,一學年訂購新教材的費用就要達到八九百元;而從打印店買一本復印教材,能比新書省一半多的錢。且打印店盜印的教材還可能帶有學長、學姐劃的重點,考試前可以幫自己復習一下。于是,復印便成為他們“購置”教材的主要方式。
看起來,我們似乎應為當代大學生懂得省錢叫好才是?其實不然。“正版定價太高”,“為了節約錢”云云,絕對不能成為可以大肆違法復印他人教材的理由。復印教材雖能讓大學生及復印店老板獲得很大好處,但教材編撰者及出版商的利益則被無端地盤剝,知識產權還有多少價值可言?
我國《著作權法》規定:未經著作權人許可,復制、發行其作品的,屬于侵權行為,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;損害公共利益的,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。雖然《著作權法》同時也規定: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,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,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,但不得出版發行。然而像如今這般整本整本復印、成系列成規模地復印、全班一起“團購”復印教材等,顯然不屬“合理使用”范疇,應不在上述法規可以免責的范圍。
還要看到,不少復印店已將復印盜版他人教材當成一門財源滾滾的生意,在線上線下廣泛招攬復印業務,據說有的打印店每月單靠復印教材的收入就有一萬元之多。可見,復印教材已經不光牽涉大學生,復印店也在以盈利為目的主動開展、招攬這種業務,這恐怕就構成了事實上的侵權。
那么,大學生和復印店何以能共同公開做大這個“蛋糕”,且頗有恃無恐?原因正在于《著作權法》有個不可小視的漏洞——它規定: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,可以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,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。這就給大學生、復印店整本復印、群體復印、成系列成規模復印提供了自由裁量的空間、躲避侵權風險的避風港,執法者似乎也無可奈何。要杜絕復印教材成風,就要修補漏洞,給“合理利用“制定具體的標準。
千萬別小看了這個漏洞帶來的負面影響。正如一業內人士所說,如果學生為個人學習、教師為課堂教學需要,每人每種教材均“合理“復印一冊為法律所認可,其數量累積起來,對正版市場的沖擊則是驚人的。不僅直接威脅教材、考試類圖書出版單位的生存,也對近年來逐漸形成的版權保護意識有巨大的沖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