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說山寨,起因于一條新聞。有人吐槽被譽為國民飲料的椰樹牌椰汁,要點有二:第一,這么丑的包裝,居然還有山寨貨,當然,山寨產品更丑;第二,為了打擊山寨產品,椰樹牌椰汁改頭換面,不料新品迎來的流行評語則是:比山寨還山寨!由此滋生了一個段子:“對付山寨的最佳方法:讓自己看起來就是最山寨的山寨。”
我想說的還是第一點。首先我們需要弄清楚,所謂山寨,要義恰在模仿,而不論原品如何,如果原品美,那就模仿美,如果原品丑,那就模仿丑。模仿者力求以假亂真,只能亦步亦趨,無法放開手腳,其結果,大抵要比原品的審美低一檔,美者變丑,丑者愈丑,如椰樹牌椰汁的種種山寨產品。從藝術上講,這無疑構成了山寨文化的最大瓶頸。因為原創力最講究超越,山寨恰恰與超越為敵,與此相應的是,中國似乎恰恰最缺原創力。
就此說來,不妨把椰樹牌椰汁的山寨史,視之為一個強大而黑色的社會隱喻。山寨文化并非中國特色,中國的山寨文化卻有一大特色,即不分美丑,唯利是圖,這一點,在文化領域的表現,也許顯著于在商業領域的表現。譬如一些娛樂節目,以暴露為看點,拿肉麻當有趣,外國已經淘汰了,我們卻視若珍寶,原因只有一個,它能帶來巨大收益,包括金錢和名聲,哪怕是臭名。須知今日中國,臭名也是利益。
利益而非法律,才是決定山寨文化能否突破的最大因素。任何山寨文化的辯護者,都無法否認一點,即利益對山寨的制約:為什么要搞山寨,為什么不搞原創,說到底還是利益決定論。換言之,山寨文化可謂成也利益,敗也利益,如果不能徹底改變對利益的態度,那么必將在“一直在模仿,從未想超越”的泥沼之中沉淪到底。
這么說并非在漠視法律的力量。因為對今日中國的山寨文化而言,法律本無多少力量,所以我更愿意從社會角度進行談論,而不愿局限于法律的虛空。回到新聞。我對椰樹牌椰汁,有一種別樣的情感。少時家貧,喝過的飲料屈指可數,除了縣城生產的劣質汽水,大抵只記得兩種,一是果子樂,逢年過節才有福享受;二即椰樹牌椰汁,有一年,到市里參加成人高考,中午吃飯,不能喝酒,遂代之以椰汁,那是我第一次喝椰汁,以及第一次吃肥膩膩的烤羊排,二者一并進入貧乏的肚中,真真是五味雜陳。現在來看,這一段經歷,正好呼應了椰樹牌椰汁的山寨史及山寨包裝。 羽戈